培养工作

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3-06-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5号)(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附件2),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5)。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2.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3.优先支持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基地等研发平台的单位与我校共建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限额

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20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23620日前,申请设站单位按照《填报模板》(附件6)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单位性质选择填写附件3或附件4;),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设站单位签章后,交至校内合作学院。各学院对照设站条件组织初审,可结合校外协同培养方案的制定,遴选出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且能够提供稳定的专业实践机会的申请设站单位,择优推荐。

2.2023623日前,学院将学院签章后的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建议胶装,并多准备一张盖章页,以便扫描上传)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excel电子版汇总表(附件7)发送至yjsc@ycit.cn

3.2023626日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校内推荐的申报材料须同时在申请设站单位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设站单位需提交网站公示截图)

4.2023630日前,获校内推荐的申请设站单位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合作双方认真研读《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此次申报首次采取网络申报,网络提交材料均须PDF版。

3.“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2023年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开放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因申报时间较紧,请申报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定完成申报工作。

4.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近三年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标准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2023623日前,各学院会同申报本次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的单位填写申请材料(附件8-10),并将申请材料(含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9电子版、附件10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电子稿发送至yjsc@ycit.cn

2.2023626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