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审核人:研究生院    发表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3号)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平台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

二、基本数据年报

1.年报对象为目前存续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附件2)。

2.各研究生工作站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此次报送基本数据的时间段为20227月至20236月,其中经济数据采用2022年终结算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平台查询。

3.请各学院要求本部门有关设站单位于20231020日前完成本次基本数据年报。

三、期满验收

1.期满验收对象为2019年认定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附件2)。参加期满验收的工作站必须先完成基本数据年报工作。

2.各研究生工作站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期满验收一栏,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附件34),将签字盖章的PDF文件上传平台提交。202310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须有设站单位、联系学院的意见、签章)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

3.通过本次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将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称号;未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请各学院要求本部门有关设站单位于20231025日前完成本次期满验收材料平台上传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是促进产教融合,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2.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